百度诉360抄袭索赔50万

导语:百度与360是宿敌了,在360推出搜索后,二者矛盾日渐尖锐,二者对簿公堂,明争暗斗升级。前一阵,百度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360不正当竞争诉讼和侵犯商标的诉讼。北京一中院判决360败诉,要求360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、连续15日在首页道歉声明,赔偿损失45万元;近日,百度诉360抄袭索赔50万,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京华时报讯(记者裴晓兰)记者昨天获悉,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360搜索网站,抄袭了百度站长平台的文档内容和格式,现已诉至北京西城法院要求索赔50万元。

百度诉称,百度站长平台于2011年9月16日在百度网站正式上线,其中百度站长平台帮助文档、百度sitemap工具帮助文档是公司创作的,旨在帮助广大第三方网站经营者创建和提交sitemap数据给百度站长平台的参考信息,具有独创性,原告依法对上述两个文档作品享有著作权。

2013年1月24日,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360搜索网站正式上线,在该平台使用帮助页面中,站长平台栏目项下的sitemap提交文档中,抄袭了百度站长平台帮助对应文档、百度sitemap工具帮助文档的文字内容和格式。

原告认为,奇虎公司未经许可、授权,抄袭其创作的文档作品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,构成了对原告著作权的侵权,由于原被告双方存在同业竞争,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。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,刊登声明公开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。

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